——《共产党毁灭人类暴政录》之历史教训篇(1)
编写:爱德华
耶稣将近30岁的时候,他开始来到人群中宣讲他的思想,教导人们如何脱离痛苦,如何善待他 人,如何使生命摆脱堕落,最后得到真正永恒的幸福。令人神奇地是,他使真心听从他教导而悔过的人摆脱病痛,使麻风得到康复,瘸子能走路,驼背直起了腰,盲人见到光明……。
听随他的人不仅是身体得到康复,而且心灵也得到了拯救,亲身体验,亲耳聆听,抛家弃财、不辞劳苦追随他。
由于耶稣的信徒越来越多,引起了犹太教祭司和长老们的妒恨,他们认为,再这样下去人民都成了耶稣的信徒,就不再有人信奉他们、 供养他们了,于是密谋一定要除掉耶稣。此后他们利用叛徒的出卖抓捕耶稣,肆意凌辱他并施加酷刑折磨他。
但是在罗马人统治下,犹太教最高评议会没有执行死刑的权利,所以便把耶稣捆绑到了罗马总督的衙门里,交给了彼拉多审判,由祭司、长老以及他们豢养的走狗捏造伪证,诬陷耶稣煽动民众叛乱,反对向罗马皇帝缴税,要他一定要处死耶稣。
本丢彼拉多(Pontius Pilate)是罗马所任命的巡抚,于公元26年至35年间,是犹太地(巴勒斯坦)的第五任地方官。
彼拉多在此之前就知道耶稣,他的独子彼罗一条腿瘫痪且枯干,又染上怪病卧床不起,所有的医生都没办法,后来却被耶稣治好了。
经审理,彼拉多知道犹太祭司、长老们是在陷害耶稣,彼拉多心里也相信耶稣是无辜的,所以他不愿意判耶稣有罪。但又不想得罪犹太长老们,就把耶稣交给其政敌希律王处置。
希律王也找不出耶稣有罪,于是又把耶稣送回彼拉多那里。彼拉多不得不再次审问耶稣,想责打耶稣一顿就把他放了。
那时正逢节期,巡抚有权释放一名囚犯。但犹太教祭司长和长老向总督彼拉多施加压力,一再煽动犹太民众,要求释放重刑犯巴拉巴,喊着要杀死耶稣,并且犹太人齐声喊着说:“你若释放这个人(耶稣),就不是该撒(罗马皇帝)的朋友;凡自命为王的就是反对该撒了。”(约十九12)
彼拉多一方面想取悦于犹太人,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的官位不保,他的政治野心使他屈从他们所要求的,违背良心,选择冤杀耶稣,可是良心让彼拉多为自己的抉择深感不安,为免除这份罪业,彼拉多特意在判决签字前洗了手,试图表明这罪恶与他无关。彼拉多当众拿水洗手,一边洗一边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担吧!” 民众说:“让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于是彼拉多就命令鞭打耶稣,并把他钉在十字架上。
耶稣之死,一是死于叛徒犹大的出卖;二是死于当时因嫉恨发狂的犹太宗教首领,以及被他们影响,煽动的希律和民众们;三是死于彼拉多因私心、胆怯和懦弱而对邪恶的顺从。
这件事反映了犹太祭司和长老在宗教上的虚伪和欺骗;而彼拉多的审判,暴露他在政治上的黑暗与腐败,充分显示他是不公不义的人。彼拉多也因此留下了永久的污名—-耶稣是彼拉多处死的。
那么是不是彼拉多说“罪不在我”,他就真的无罪了呢?作为当地最高的法官,他既然三次申明查不出耶稣有甚么该死的罪(路二十三4,14~15,22),就当秉公行义,毅然决然拒绝犹太人无理且不法的要求。他不去维护司法的公正,反倒顺从邪恶,判无罪者死刑。
绝不会因彼拉多洗了手,说过:“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他就无罪了。就是单从世间法律的角度上说,判一个人是否有罪,依据是法律条文和证据。彼拉多作为当地最高司法官,在耶稣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条文,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耶稣有罪的情况下,不去维护司法尊严,反而放弃职责,顺从邪恶,判无罪者死刑;另外,就是从总督的职责上来说,民众要违背帝国法律去做乱,他就有职责去平定,而不是屈从于乱民。
所以,彼拉多在这件事情上不仅在法律是有罪的,而且在天理上也是有罪的——他遭到了现世现报。
根据基督教野史记载,耶稣的死刑被执行后,天谴立刻降临,他那曾被耶稣治好绝症救了性命的独子彼罗,就仆倒在地,当即死了,彼拉多不久就发烧病倒了,昏迷很久而不省人事,然而这只是报应的开始。
不久,希律王违背诺言,在罗马皇帝面前排斥彼拉多而推荐自己的亲信,委派到耶路撒冷。彼拉多被召回罗马叙职,在罗马国会上因为有人做假证陷害他,因此受到审判和处分,被判流放高卢,彼拉多的升官梦彻彻底底的破灭了。这一来彼拉多名誉扫地,众叛亲离。他在罗马的田产,也充了公,最后竟然落得身无分文,过着奴仆一样的生活。到了流放地后,所有人都讥讽他,即使是小孩子都避开他。
罗马皇帝的忿怒并未平息,不久又下令赐死他。彼拉多在听到消息后,在绝望与疯狂中自焚身亡。他的尸体连同巨石一同捆绑丢入河里,虽然绑着石头,却沉不下去,依旧在河面上漂浮,让鱼群吞噬。
犹太人受犹太祭司、长老们的蛊惑,杀害耶稣,并轻易发誓:“让他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报应如约降临,公元66年,罗马政府差派提多·弗莱维乌斯·威斯帕辛(Titus Flavius Vespasianus, 9-79 AD, Emperor 69-79 AD)到耶路撒冷平叛。威斯帕辛带领军兵走遍犹太国各城各乡,任意杀害百姓,一直到公元69年,他回到罗马当皇帝。而他的儿子提多·弗莱维乌斯·萨宾努斯·威斯帕辛(Titus Flavius Sabinus Vespasianus, 40-81 AD)比起他的父亲更甚。他围困耶路撒冷城134天,逃出城外的以色列人,不是被箭射死便是被刀杀;城内的人面临饥荒,人吃人,期间有60万具尸体被抛出城外。公元70年,提多将军攻陷耶路撒冷城,见人便杀,烧城毁殿,无恶不作。他残酷杀害以色列人共110万之多,并掳去97000人。50年后,以色列人反抗罗马政府,又被杀死了50万人。从那时候起,以色列人便国破家亡,一直到1948年5月14日才复国。
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苏联人迫害以色列人,驱逐他们出境,凡是没有力量或不愿意出境的,成万的被赶到广场,然后用机关枪和手榴弹把他们杀死。最骇人听闻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希特勒屠杀了600万以色列人。
1800多年来,以色列人在天下万国中抛来抛去,遭遇灾祸,成为凌辱、笑谈、讥刺、咒诅,饱受痛苦。都是因杀害传正信的觉者造成的。其它以色列人虽未直接参参与迫害,但他们选择沉默,构成共业(共同犯罪)也受牵连。
后来罗马帝国,和当今中国,那些当权者在镇压正教和迫害信徒时,有些法官明知那些信徒是冤枉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和权位,也要违背良心判刑,“反正这是国家上层定的政令,这是上级的指示,或这是哪个权威部门压下来的命令,我只是履行一下手续,实质与我无关”
他们真的无关吗?如果真的无关,那为什么要他履行那个“手续”呢?殊不知,神正是要通过这一点“手续”考量人的良知——如果还有良知,这人就能得救;如果助纣为虐,这人也就淘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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