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爱德华
长江明珠小区是一处经济适用房小区,位于武汉市江岸区,2007年项目立项,2008年7月开工,小区共2400多户,主要安置武汉几大修桥、修路项目的拆迁户,其中还有一部分,则通过摇号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市民。
2009年,该小区通过建设部“国家康居示范工程”评审,成为“湖北第一个获得此项殊荣的经济房小区”。
这样一个“国家康居示范”小区,实际上却建在化工厂原厂址上,污染严重的毒地上。不仅如此,该小区2008年开工,但环评却是2009年才提交,等武汉市环保局做出“项目选址满足不了环保要求”的批复时,小区已基本建成。
2010年,武汉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业主,直到乔迁新居,才知道自己花了一辈子积蓄买了一套毒房。
武汉长江明珠小区的土地曾被污染近60年,它的前身是武汉久安制药厂、武汉市长江化工厂。1997年长江化工厂停产后,一企业在此生产电镀添加剂。2009年 3月份,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评价研究所的环评报告显示,该地块上多年生产的产品为氟化工产品和电镀添加剂,大多具有毒性或剧毒。这是一块典型的棕色地块,一块被工业企业污染、亟待清毒的“毒地”。
经济适用房一般为无偿划拨用地,政府“理所当然”划拨较差的地块,而依靠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自然希望好地块卖出好价钱。在污染土地上建经济适用房,中共地方政府这账算得极其精明。
如果说我们的官员忙于学马列毛和三个代表,以致对欧美国家普遍于上世纪80年代就开展土壤修复工作的法律及措施一无所知,那么对2004年4月,北京市宋家庄地铁工程的建筑工地(原址是一家农药厂,已搬离多年),三名工人因开挖深层土壤而中毒,不会一无所知吧?也许这些事件已被奢华宴乐变得模糊,但武汉赫山毒地2007年在建商品房时工人中毒,就在本地,就在眼前,但中共政府根本就是蓄意毒害老百姓,把毒地甩给拆迁户和低收入民众。
这些拆迁户如果不迁入,在外面租房也耗不起。等房子建好了,环评报告才出来,一环套一环。若被曝光,则以极低极低的代价,在上面覆盖一层地膜和土了事。而且毒地毒房竟还被国家评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
毒地曝光后,开发商将原场地的土壤平整,铺上一层土工膜,并覆盖土层,再进行绿化。2010年9月,地块通过了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环评验收。
据开发商称,这种土地修复花费近600万,但与原本需要数亿的修复费用比起来,是微不足道。而且采用这种修复方式,一旦塑料膜被侵蚀、破坏,土壤中的有毒物质仍会迁移到地面。依然存在风险。而政府从未向住户公开过风险的存在。而业主们也不相信验收结论,他们通过堵路、罢住等方式表达换房等诉求,但最终无果。
小区业主(主要为武汉几大修桥、修路项目的拆迁户)这些拆迁户已在外租房过渡了很久,只得无奈地入住,一位业主表示,唯一能做的是,“今后让孩子少到小区里玩土”。
耐人寻味的是,在“长江明珠”事件发生后,环保局官员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个房子是建给老百姓住的,已经花费不菲,那么是不是还需要花更多的钱去做这些无谓的治理呢?”
像“长江明珠”这样,毒地变身经济适用房并不少见,北京市化工三厂、红狮涂料厂、原广州氮肥厂、原南方钢铁厂都是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