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出卖国土篇(4)
编写:爱德华
1934年,中国南海疆域详细地图出版。二战后日本作为战败国,将它所侵占的中国领土归还中国,包括南海诸岛。 二战期间,日本人将东沙、西沙和南沙群岛命名为“新南群岛”,划归台湾的高雄市管辖。
1946年10月5日,法军占领越南全境,包括西沙林岛、南沙主岛和西沙、南沙的部分岛屿,在岛上建立了石碑。国民政府对法提出了抗议,并决定于当月及1947年1月4日与法方谈判,但法国因越南战事紧张放弃谈判。1946年,国民政府重新占领林岛,改名为“永兴岛”。12月10日,国民政府占领南沙主岛并命名“太平岛”,竖立刻有青天白日徽的石碑。12月12日,中华民国政府重新驻兵太平岛,1946年底,国民政府特组织了一支舰队,由海军上校林遵率领,前往接收南海诸岛屿,对南海海域及南海诸岛礁进行实测,树立主权碑。向全世界宣示了中国对于南海诸岛的主权,他们不但在西沙和南沙群岛上进行了考察,还竖立了主权碑,并分别在西沙的永乐岛和南沙的太平岛留下一个独立排驻守。
同年,方域司设立,调整群岛名称。林遵出海回来后,1947年底,南海诸岛的地图审定,1948年的2月,中华民国内政部公开发行《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包括《南海诸岛位置图》、《西沙群岛图》、《中沙群岛图》以及《南沙群岛图》等,向国际社会正式宣布了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当时的地图上,南海标为几近把整个南海包起来的“十一段线”。 又因状似U字和牛舌,又称“U形线”、“牛舌线”。中华民国称拥线内岛礁,当时南海诸国均未表示异议。
至此南海海域在中国地图上明确化了,这是中华民国正式向全世界宣示南海海域疆界线,意义非常重大,也非常及时。
中国南海11段线,得到了当时世界上所有国家及其合法政府的承认,南海周边国家以及苏联、日本、法国、德国、英国出版的地图上也画上了11条断续线,各国地图上都已明确表明南海11段线内为中国所有。国民政府也实施了管辖权。
1949年中共窃取政权,继承了中华民国的11段线的主张。1953年周恩来为了表示与闹共产的越南友好,将11段线去掉了北部湾、东京湾2段,这样11段线就改为9段线,
“九段线”因此而得名。此外各段线的位置和各段线的弧、直也有调整。
夜莺岛(越南称白龙尾岛)位于海南岛以西北部湾中心,是南海诸岛中最大的,面积达9.96平方公里,是太平岛的2倍,永兴岛的4倍。有淡水和森林,是大陆岛更适合人居住。
历史上它曾有许多名称。明、清以来,乃至民国、中共窃国初期,官方一般叫做夜莺岛,广西、广东、海南的渔民和沿海居民又称浮水州岛。广东潮州、海南澹州和文昌县的渔民,长期把夜莺岛作为鲍鱼生产基地。
1937年,夜莺岛被法军占领,白龙尾岛是法国人的命名,1943年,日军占领此岛。1946年,二战结束,法方再次驻军。1949年,国民党残部逃往并占领此岛。
1955年7月,解放军“解放”夜莺岛并驻军,该岛在行政上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儋县。
刚“解放”时,有居民64户,249人(男127人,女122人)。居民全部是中国汉族人,讲澹州(海南澹县)话。老年岛民多是清末及民国从海南澹县迁来的。
1957年,中国政府将该岛秘密交给越南。1992年,越南政府随即将中国夜莺岛改名为越南白龙尾岛,设置白龙尾岛县,隶属海防市。2000年,中越签署协议,正式将岛屿划归越南。
1957年3月,胡志明到北京,本想向中国借夜莺岛建一个雷达站,以便提前侦查到美国军机,没想到中共如此大方,将夜莺岛作为礼物秘密送给越共主席胡志明。中共委任海南军区副司令员马白山将军为移交夜莺岛给越南的全权代表,同去的还有当时的海南区党委的一位副书记,越南来的代表,也是一个军分区的副司令。
与民国政府对疆域寸土必争相反,中共1955年“解放”夜莺岛,1957 年送越南。好熟悉的手法!警察往往根据同一罪犯作案手法雷同来破案。1940年中共把日本人久攻不下的黄桥上驻守的的国军消灭,二个月后就把黄桥送日本人(不是日本人打下黄桥,而是不费一枪一弹地得到)。已经是有所进步了!这是两年后才送的!!!另外,中共把相当于个安徽大小的江心坡送给缅甸前,中共也把守卫其上的民国军队李弥残部消灭干净,免得守卫于此的国军对缅甸奋起反抗、称此地是中国领土。
“夜莺岛”成为“白龙尾岛”归入越南后,中国利益损失严重 。岛上的中国居民成为“越南华侨”,后续的负面影响也随之而来,为后来海权争端埋下隐患。
越南依托白龙尾岛,对北部湾大面积海域和大陆架,提出主权要求,国界界线就要划在白龙尾岛与海南岛之间,北部湾历史上传统的中国的渔场就要归越南,数十万渔民都将失业。
2000年12月25日,中越两国签订《北部湾划界协议》,《渔业协议》。自此,白龙尾岛被永久割让给越南。北部湾划界后,仅广东一省就减少了传统作业渔场3.2万平方公里,占传统作业渔场的50%;导致北部湾中心线以东的渔业资源争夺进一步加剧,近海资源状况堪忧。
更为糟糕的是,中共力主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82年制订,1994年生效,当中有“陆地支配海洋原则”和200海里经济专属区的划分规则,中方于公约形成前划分“九段线”时并无跟踪。中方以往对“九段线”内水域有何权利也无说明,该公约与11段线和“九段线”都有冲突,为南海争议留下无穷隐患。
中共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好在中华民国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该公约对中华民国不具法律约束力。究竟是谁在为中国谋利益,究竟是谁在卖国,不是一目了然吗!!!
欲解此忧患,唯有解体中共,回归中华正统,才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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